甲企业拟投资建设某项目,项目的设计生产能力为20万t/年,建设期1年,生产经营期5年且各年均达产。项目建设投资20亿元,其中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占90%。项目建设投资的60%为自有资金,其余由国内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年利率为10%;项目正常年流动资金2亿元,全部使用国内银行贷款,贷款年利率为8%。项目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不含税)为4000元/t;各年的经营成本均为3.5亿元,年营业税金及附加为400万元。由于项目生产符合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鼓励政策,政府给予每吨产品700元的补贴,同时免征所得税。该项目使用的原料之一是乙企业无偿提供的一种工业废料,由此每年可以为乙企业节省1亿元的废料处理费用。此外,项目不产生其他间接费用和效益。项目各项投入和产出的价格均能反映其经济价值,所有流量均发生在年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净残值率为10%;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在经营期全部摊销完毕,甲企业设定的项目投资财务基准收益率为10%,社会折现率为8%。复利系数见表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