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袁记约法”即《中华民国约法》,其主要内容为:
(1)取消责任内阁制,实行总统制,并赋予总统形同封建帝王的巨大权力,规定大总统为国家元首、海陆军大元帅,总揽立法、行政、司法及军事大权,对外代表中华民国,拥有宣告开战、媾和,制定官制,任免文武官员,提出法律及预算案,发布命令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的教令,直接领导各部事务,召集立法院开会、闭会,任命法官,组织法院,行使司法权等种种权力。
(2)取消国会,设立御用的立法院(实际未设立)和参政院。参政院于1914年6月制定《修正大总统选举法》,规定总统任期10年,并可连任和推荐继承人。
(3)限制和否定人民的权利。在人民的各种权利和自由前面都设定“于法律范围内”、“依法律所定”等前提条件。另外还规定大总统为增进公益或非常时期可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教令,限制或剥夺人民权利和自由,并不受立法院约束。
“袁记约法”的实质是否定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代之以袁世凯的个人独裁。它不是一部民主性宪法文件,而是袁世凯实现帝制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