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在诸多的体裁分类法之中,在目前流行的主要有两种,即“三分法”和“四分法”。“三分法”是欧洲文学史上传统的分类法,它起源于古代希腊的亚里斯多德的《诗学》文艺复兴以后,欧洲不少美学家和文学理论家在文学分类上,基本上都按照亚里斯多德所制定的准则,原则上把文学分为这样三类,然后在每一大类之下,又分为若干小类。
如黑格尔《美学》第三卷、第三部分、第三章关于“诗”(即文学)的部分里,就是把“诗”分为史诗、抒情诗、戏剧体诗这样三大类来加以叙述的。别林斯基在《诗底分类和分科》等文中,同样是采取这种分类法。这种分类法迄今在欧美各国仍然广为流传、经久不衰,像韦勒克、沃仑合著的《文学理论》在论及文学类型时,也完全依据“三分法”。“三分法”在“五四”以后介绍到我国来,但由于与我国传统的文学分类法差距较大,在实际运用中,至今仍很少为人们所接受。
“四分法”是“五四”以来我国较为流行的分类法,它根据文学作品的体制和格局,把文学作品分为诗歌、小说、戏剧文学和散文四大类。如在三十年代编辑出版的《中国新文学大系》,就是按照“四分法”分卷的。这可能对确立四分法在我国文学分类中的地位有一定的作用。
“四分法”与“三分法”的不同表现在:它把按“三分法”划分的叙事类和抒情类文学重新加以组合,分别归之于诗歌、小说、散文三类。诗歌包括叙事类文学中的叙事诗和抒情类文学中的抒情诗。它们之所以被归为一类,除了内容上都富有激情并要求高度概括、集中之外,主要由于它们都是以韵文的形式写成,在语言上都要求有一定的节奏和韵律。小说只是叙事类文学中的一类作品,它之所以被单独地列为一类,主要由于它都要有丰富的故事情节和完整的人物性格,并且在近代文学中特别繁荣、发达,是近代文学中最主要的一种文学体裁。
散文包括叙事类文学中的叙事散文和抒情类文学中的抒情散文,它们之所以被归之于一类,主要由于这些作品反映生活、表达思想情感比较自由、灵活,而且都是由散体文字写成的,在格式上也极少限制。唯独对于戏剧文学,这两种分类法都把它单独作为一类,分法是完全一致的。“四分法”与“三分法”目前分别在中西文学理论中被广泛采用,这说明它们都有各自存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