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德国甲公司和中国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若因货物质量发生争议,应提交中国某仲裁机构仲裁。就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乙就仲裁协议的效力发生争议,甲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此时应由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B双方后因货物质量发生纠纷后,甲向某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庭首次开庭时,乙未提出仲裁协议无效。其后,乙向某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C双方后因货物质量发生纠纷后,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提出异议。法院认为仲裁协议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因此决定受理。此时,必须先报所属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D双方后因货物质量发生纠纷后,乙请求某人民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在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时,应首先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既没有约定适用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仲裁地约定不明的,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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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已就仲裁协议效力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中止仲裁。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仲裁庭首次开庭时,未提出仲裁协议无效。其后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法院认为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在决定受理之前必须先报所属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如高级法院同意受理,应报最高法,在最高法答复前,可暂不受理。注意:法院认为仲裁协议无效、裁定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或拒绝承认与执行涉外仲裁裁决以及裁定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之前,都必须层报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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