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一方面,论从史出,研究法律制度史对于研究法理学有重要意义,只有把各别的、具体的法的特殊规律弄清楚,才能从中总结、发现法的普遍规律。另一方面,以论带史,没有法理学的指导,没有对于法的本质、形式和其他种种法的现象的深刻的法理学理解,没有对于法的一般知识的掌握,就难以对历史上复杂的、具体的法的现象作出科学的解释和正确的评价。至于各部门法学,一方面,法理学要使用各部门法学提供的资料。另一方面,法理学又指导各部门法学。掌握了法理学的理论,在研究和学习部门法学时,就可以比较容易地掌握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的具体的适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