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1.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架子工、砌筑工、抹灰工、木工等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高跟鞋。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和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11.高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12.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物体突然脱钩,砸伤下方人员;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或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或:有高空作业的下方)等;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不准未经允许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夜间在无任何照明施工的工地现场区域内行走;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1)各施工人员要避免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在下层操作的人员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
(12)为了消防安全,严禁电气焊工与木工、油漆工、防水工等存在易燃材料的工种交叉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