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家企业由若干部门构成,总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管理部占地1000平方米,房产原值30000万元;销售部占地300平方米,房产原值350万元;职工幼儿园占地200平方米,房产原值200万元;餐厅占地500平方米,房产原值1000万元。企业于2012年3月1日与某广告公司签订合同,由广告公司为企业制作广告,由企业购买70000元材料,并支付广告制作费30万元。(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0.5‰,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0.3‰)。
当地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为7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