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某与赵某系某公司同事,1998年3月两人因工作问题发生争执,继而动手,李某将赵某打成轻微伤。次日李某找到赵某赔礼道歉,两人和解。2000年5月两人又发生争执,赵某遂至当地派出所报案,声称李某曾殴打过他并致轻微伤,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派出所应给予李某行政处罚,理由是他殴打赵某并致轻微伤

B派出所不应受理,理由是赵某的报案已超过处罚时效期限

C派出所不应受理,理由是此案不属其管辖

D派出所不应受理,理由是赵某已自愿与李某和解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29条,《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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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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