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托马斯提出的关于上帝存在的五个证明,简称“五路”。
第一个证明依据事物的运动。我们可以假设有些事物在运动,它的原因在于另一个事物的推动,每一个推动者又被其他事物推动,构成了运动的系列。那么在这系列最初必定有一个不动的推动者,启动了整个系列,自己却不受任何东西推动,这就是上帝。
第二个证明依据事物的动力因。经验告诉我们没有事物是自身的动力因,每一个事物都以一个在先的事物为动力因,由此可见,必定有一个终极的动力因,这就是上帝。
第三个证明依据可能性与必然性的关系。有些事物的必然性是由其他事物造成的,如果追溯原因,必定会到达一个终极的必然存在,它自身具有必然性而不是从其他事物那里获得必然性,它还使其他事物获得必然性,这个终极原因或自因就是上帝。
第四个证明依据事物完善性的等级。我们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有或多或少的完善性,而这都是相对于一个最高的完善性而言的,因此肯定存在这一个最完善的东西,他也是其他事物完善性的最高原因,这就是上帝。
第五个证明依据自然的目的性。即使无理性的自然物也朝向一个目的活动,它们总是遵循可以达到最佳后果的同一路线活动,这说明有一个有知识、有智慧的存在者指导他们的秩序,这就是上帝。
“五路”的一般思路是把世界当做一条因果链条,由此可以从较低级的可感事物出发,追溯它们的最初的原因或终极原则,即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