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3 个小题

2010年6月宏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该公司的房地产作抵押,向本地某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商业银行的某信贷人员的父亲在宏基公司担任高管),商业银行经审核后,向其发放了2亿元抵押贷款。该行当月资本余额为17.9亿元人民币。2012年10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因经营亏损濒临破产,商业银行的贷款已无法收回,并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2012年底该商业银行被银监会决定接管。 要求:根据《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1

商业银行能否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抵押贷款?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可以。《商业银行法》禁止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并不禁止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只是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答案解析

简答题2

商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2亿元人民币贷款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不合法。根据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该商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2亿元人民币贷款已超过其资本余额的10%。

答案解析

简答题3

银监会对该商业银行的接管决定是否符合规定?接管后,该银行的债权债务主体是否发生变化?

正确答案

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