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政事堂制度:三省长官对重大事务共同议论于门下省的政事堂,尚书省长官既参与决策,又主持政务,权力较大。为了限制尚书省长官的权力,给尚书左右仆射加上“同中书门下”的“加官”名义,才可以进入政事堂办公。后来,政事堂从门下省迁至中书内省,担任宰相的官员轮流在中书内省的政事堂值守,值班的宰相会同中书舍人草拟诏敕,中书内省负责承传。唐玄宗时,政事堂改称“中书门下”,设五房,分管庶务,三省实际上都成为执行机构。所谓的中书出令、门下封驳、尚书执行的三省制度,成为纸面上的规定。翰林学士承旨:唐太宗时,时常召令一些名儒学士草制诏令,称“北门学士”。唐高宗有意识地任用北门学士参与时政,分宰相权,逐渐形成秘书机构“翰林学士院”。翰林院在禁中办公,负责撰写诏书,翰林学士承旨是翰林院“内相”首领,是皇帝的亲信。中书门下用黄麻纸书写的诏敕号称“外命”,翰林院用白麻纸书写的诏敕号称“内命”,可以不经过中书门下直接向下传达,具有法律效力。枢密使:唐朝中后期,皇帝重用宦官,以宦官充当“内枢密使”,参与国家政事。枢密使代表皇帝“批纸尾”,成为皇帝的代理人。唐宪宗在内廷设宣徽院,宣徽使有一项口宣圣旨的任务,使之成为皇帝的代言人。这样,形成中书门下制、翰林学士承旨、枢密使等多层次的辅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