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以产品制造为主的上市公司,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商品售价不含增值税。201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00万元,2013年发生如下经济事项:
(1)3月5日,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乙公司先向甲公司支付200万元货款,待甲公司按约定于15日将货物送达乙公司并经乙公司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款项。已知这批货物售价500万元,销项税额85万元。
(2)5月1日,以自产产品向生产部门、销售部门、管理部门职工发放非货币性福利,产品成本为30万元,售价为50万元。
(3)7月1日,甲公司将一项专利权的使用权予以转让,转让时间为1年,每月收取租金10万元;15日,甲公司将一项非专利技术予以出售,售价200万元。假定上述两项业务适用的营业税税率均为5%,甲公司本月不存在其他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事项。
(4)2013年度甲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30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资本100万元,假定不再有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