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律责任有:( )。

A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

B可以并处挪用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

C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D情节严重的,应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由( )(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单选题查看答案

  • 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和司法部门( )

    多选题查看答案

  • 《物业管理条例》创设是七项物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指( )以及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等。

    多选题查看答案

  • 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

    单选题查看答案

  •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等。

    多选题查看答案

  • 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多选题查看答案

  • 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多选题查看答案

  •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单选题查看答案

  • 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单选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