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2 个小题

2011年某日,35岁的李某为上海某公司职员, 年薪20万, 某日因颈部不适,带着家人去A医院进行按摩治疗,该院医师刘某在对李某实施按摩过程中,听到颈部“嘎”的一声,李某便当即倒在地上。因伤情严重,医院不得不对其实施截瘫手术。经鉴定,李某的伤情为一级伤残,且与不当按摩有直接因果关系。

简答题1

试根据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谁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

根据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此次事件是A医院和该院一时刘某的诊疗行为,二是导致了李某一级伤残,三是不当按摩与李某的伤残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因果关系,四是医院以及医师刘某的过错。

答案解析

简答题2

设上海2010年居民人均收入为10万元,你认为受害人获得多少残疾赔偿金为合适? 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医疗费: 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60万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计算。  10万
残疾生活补助费: 一级伤残赔偿20年 400万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30万
合计:490万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