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叙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定条件。 

正确答案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定条件是:1. 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 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2.对于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由财政税务机关依法审查批准;3.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4.外国合作者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并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5.)外国合作者应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之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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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先行回收其投资,如果外国合作者申请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必须经有关机关审查批准。该审查批准机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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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在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利润汇出和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时,皆需审核《税务备案表》原件(金额在等值5万美元及以下的无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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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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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列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经营期间先行收回投资的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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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国合作者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经()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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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商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根本不同之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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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面哪一个是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共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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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资企业甲公司与外商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13年1月1日,甲公司未通知乙公司即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其在A企业中享有的出资额转让给丙公司;2013年3月15日,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和丙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但没有提出任何主张。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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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由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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