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清代沿袭明制设置的钞关,大有增加,计共设户关26个,工关5个……各关税吏巧立名目,动辄以商人违反规定为由,没收财货……在这样的苛税下“商贾望见关津,如赴汤蹈火之苦。”
——彭雨新《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
材料二:研究华商历史的郭德利指出:“在史籍中并不乏有关从商致富的记载,但几乎毫无例外,过去几个世纪以来,商人最后总是倾向于把累积得来的财富或过剩的资本投资于购买土地,或供应下一代有闲沉浸于传统典籍,参与科举,以便进入官僚行列。即使有人终生以商贾为业,仍会要求其下一代尽可能转向科举。因此,我们可以说,引发人们营商致富的动机中,实已包含了否定或摧毁商业企业发展的因素。”
——选自《中国全史·商贾史》
材料三: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认为:“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想要的),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指流通),盖皆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