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南京国民政府五院的主要职权。

正确答案

南京国民政府的五院是:立法院为国民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司法院为最高司法机关,考试院为最高考试机关,监察院为最高监察机关,五院共同掌握国民政府的最高权力,是国民政府的核心和基本机构。
(1)立法院有“议决法律案、预算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国家其他重要事项之权。”
(2)行政院由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10个部,建设、蒙藏、侨务、劳工、禁烟5个委员会组成,负责的事务涉及范围广,组织结构不合理,经常进行大规模调整。
(3)司法院掌理司法审判、司法行政、官吏惩戒及行政审判,有关特赦、减刑、复权等事项提请国民政府核准施行,司法院主管事项可以用议案形式交立法院,有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的权力,有监督国立大学法律系科及批准私立法政学校设立的权力。
(4)考试院主管考选、铨叙事宜,对主管事项可以向立法院提出议案,对公务员任用中不合规定资格者可以径行降免。
(5)监察院一发行使弹劾、审计权;1947年扩大为行使同意、弹劾、纠举及审计权。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南京国民政府的主体和核心机构包括行政院、()、司法院、()、监察院五院。

    填空题查看答案

  • 在南京国民政府五院中,职权最广泛,机构最庞大的是()

    单选题查看答案

  • 在南京国民政府五院中,职权最广泛、组织最庞大的是()。

    单选题查看答案

  • 1928年10月通过的《》,奠定了国民政府五院制的基础。

    填空题查看答案

  • 简述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职权。

    简答题查看答案

  • 资本主义国家中央政府的行政职权主要有()

    多选题查看答案

  • 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中,职权范围较小,主要遵照中央指挥、指令行动并主要向中央政府负责的地方体制形式属于()

    单选题查看答案

  • 五院制

    名词解析查看答案

  • 五院

    名词解析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