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甘肃秦汉简牍的出土主要集中在河西地区和天水地区。从出土单位看,有遗址和墓葬两种。其中遗址较为复杂,一是驿置遗址(悬泉置),一是长城烽燧、城鄣、关卡等遗址(居延、敦煌、酒泉、玉门)。墓葬则较简单,武威汉简、甘谷汉简、天水秦简等皆出自墓葬。遗址简牍,大都是屯戍文档和驿传文簿,包括有诏书、律令、法规、各种籍账、官府文书、书信以及各种各样的社会文书。保存了与西域往来之情况和从长安通往敦煌的邮路交通的具体路线及位置。甘肃墓葬简牍,从内容看有古书籍、医方、律令摘抄、官府文件和遣册等。其中以前四种为主,遣册少见。古书籍如武威简本《仪礼》,天水放马滩《日书》,武威医简,武威王杖十简、王杖诏书令,甘谷官府文件汉简。1979年,大通县上孙家寨115号墓出汉代木简400余枚,内容是有关兵法、军法、军爵律和其它古书籍的残目,对研究汉代兵制有重要价值。1996年,在都兰古墓中又出吐蕃文木牍。但尚未发表。陕西:1980--1981年未央宫殿区房址内出土的115枚木简和6万余枚骨签,木简内容较简单,但很有意义。骨签内容和性质与甘肃边塞遗址中出土的木揭是同属一类文书,是简牍的另一种形式。由骨签内容得知,这些房子是中央国家武库之遗址,骨签中所记载的不同形制、不同种类的兵器情况,与甘肃居延、敦煌汉简中的兵器簿又互为印证,为研究汉代兵制提供了大量翔实的资料,为此未央宫骨签的出土也是简牍发现史上划时代的发现。山东临沂银雀山1号墓汉简,是墓葬中出古籍最多的一次。其中以兵书中的《吴孙子》、《齐孙子》、《尉缭子》、《晏子》、《六韬》等最为重要。《吴孙子》、《齐孙子》的同时出土,证实了《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关于孙武仕吴、孙膑仕齐,各有兵法传世的记载是正确的。河北定县八角廊西汉中山怀王墓出土大量竹简。系西汉晚期之古籍,有《论语》、《儒家者言》、《文子》、《太公》、《日书》等,兼有儒道两家的内涵。为古代思想史的研究增添了新材料。北京大葆台台1号墓出竹简1枚。该墓系大型“黄肠题凑”墓,因保存不好,许多遗物受损。但迹象表明,曾有竹简古籍存在。为今后发现竹简起到了提示作用。江苏仪征101号墓出土的竹简《先令券书》,是迄今所见遗嘱类文书最为完整、文字最多者。江苏尹湾汉简,包括古籍类如《神乌赋》、《博局占》,其它簿籍文书有《集簿》、《吏员薄》、《长吏名籍》、《属吏设置薄》、《兵车器集薄》等。为研究汉代的上计制度、行政建制、吏员设置、官吏迁除、国家盐铁生产、兵器制造与管理以及户籍、垦田等问题,提供了详实具体的第一手资料。安徽阜阳汉简,阜阳汉简出自西汉第二代汝阴侯夏侯灶之墓。这批竹简都是文帝时古籍。有《诗经》、《仓颉篇》、《周易》、《大事记》、《万物》、《作务员程》、《辞赋》、《刑德》、《相狗经》《行气》、《日书》等10余种,广西贵县罗泊湾汉墓出土木牍5枚,封检2枚,木简10枚。内容为《从器志》和《东阳田器志》。《从器志》多记载甲、矛、弓、弩、矢等兵器,而《田器志》则是农具类器物的名单。四川青川郝家坪第50号战国墓出土木牍2枚。内容为秦王颁布的《更修田律》,是继湖北云梦秦律之后第二次发现秦法律。对研究秦国法制史有重大价值。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其中古籍有《编年记》、《语书》、《吏道》、《日书》。更为重要的是秦律。由于秦律在传世文献中极为罕见,这次发现震动了学术界。从墓葬时代分析,这些律文是秦统一之前的法律。湖北江陵张家山汉墓汉简,包括有汉律、《奏谳书》、《盖庐》、《脉书》、《引书》、《算术书》、《庄子》的《盗跖篇》等。湖北云梦龙岗秦简,内容是秦律,有《禁苑》、《驰道》、《马牛羊》、《田赢》等。是继睡虎地、四川秦律之后第三次发现秦律,时代系秦末,是秦统一后的律文,江陵王家台秦墓也发现了《效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