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1999年8月19日,人民银行制定并发布《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从事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业务,并随即批准了1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中信证券等7家券商进入全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1999年人民银行还批准了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2007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6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首次纳入同业拆借市场申请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