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1 个小题

小王外出到A城市打工3年,事业有成,娶妻生子,但是小王的户口还在某县某乡B村。因此小王将户口从某县某乡B村迁出,但是在A城的落户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为了确认自己的住所以便从事一些商业交易活动,小工特地查阅了一些法律法规,发现规定住所的相关法律规范有如下两条:其一是《民法通则》第15条,该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其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该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简答题1

依据这两条法律规范,小王住所应为何处?

正确答案

依据这两条法律规范,小王住所应为A城市。

答案解析

划分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指依据一定的标准把一个概念所指称的一类对象分成若干个小类,把一个属概念分成几个种概念。划分由划分的母项、划分的子项和划分的标准组成。划分的母项就是其外延被划分的概念。划分的子项就是母项被划分后得到的各并列的概念。划分标准就是将一个母项划分为若干个子项时所依据的一定的属性。划分的方法有一次划分和连续划分,以及二分法、多分法。划分的规则有子项之和必须穷尽母项、各子项外延之间必须不相容、划分的标准必须同一。
本案中,两条法律规范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住所进行了划分,这种划分是按照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情况进行的划分:第一,有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住所为经常居住地;第二,没有户籍所在地而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包括出外住院治病的),住所为户籍所在地;第三,没有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住所为原户籍所在地。这个划分是一次划分,而且是把事物的两个属性综合起来作为统一的标准进行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