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7.3.1,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根据7.3.4,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
根据7.3.8,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能每层停靠。
2)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3)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4)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5)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6)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7)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