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95亿元人民币,总长度约150km,途经某贫困地区。项目资金来源如下:某国际金融机构贷款3亿美元,国内商业银行贷款50亿元人民币,其余由交通部门和当地政府解决。该国际金融机构要求其部分贷款用于从国外采购8套相同的公路专用设备,且设备到达建设地点时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其国外贷款总额的10%。该设备的外贸手续费率为1.5%,进口关税税率为10%,国内运杂费为30万元/套,假定其他税费不考虑(外汇牌价按1美元=6.5元人民币计算)。A咨询公司对该高速公路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首先对项目进行了费用和效益的识别,认为该项目的国民经济效益主要有:
(1)高速公路收费增加。
(2)汽车运输费用节约。
(3)乘客行程时间节省。
(4)每年交通部门增拨公路养护专项补贴。
(5)交通事故减少等。A公司运用逻辑框架法对该项目进行社会评价时,认为减轻项目途经地区的贫困是本项目的目标之一,并分别分析了项目目标的垂直逻辑关系和水平逻辑关系;通过财富排序法调查了部分村庄的农户贫富状况,并对代表性农户进行了个别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