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原始犯罪法史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国家意识到了受到侵犯,共和国直接干预,对于侵犯者予以报复,以痛苦和刑罚状对具体的侵犯者予以刑罚。
第二阶段,随着犯罪种类的增加,立法机关委托特别的审问处或者委员会对特定犯人进行特定的处罚。
第三阶段,立法机关定期任命专门委员,处理可能发生的犯罪或者预防犯罪。
第四阶段,审问处变成永久性的法院,犯罪和刑罚有了文字的说明和宣布。在罗马,最后一批审问处是由奥古斯都皇帝设立的,从这个时候起,罗马人可以说已具有一个相当完全的犯罪法了,这时,不法行为变成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