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正文应写明哪些内容?

正确答案

正文应写明:
(1)立案的事实依据。即已经掌握的有关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来源和报案人员简况、案件和侦查对象的情况。
(2)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即通过案情分析,阐明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以说明立案侦查的正确性、必要性,并为制作侦查计划打下基础。
(3)侦查计划:侦查的方向和侦查的范围以及主要任务;查明案情应当采取的措施、方法和步骤;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侦查的时间要求等等。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是()。

    单选题查看答案

  • 起诉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

    简答题查看答案

  • 通缉令的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有哪些?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呈请拘传报告书的首部不仅要写明被拘传人的基本情况,还要写明被拘传人的()。

    单选题查看答案

  • 民事、行政起诉状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刑事自诉状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依次是()。

    单选题查看答案

  • 简述公诉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答辩状的正文是文书的核心内容,主要应当写明()。

    单选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