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同时,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予以废止。阅读材料,运用所学《政治生活》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新拆迁条例修改与制定,始终牵引着亿万群众的目光。2007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审议这个条例草案时提出,经过修改后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2010年,条例草案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分别收到意见和建议65601条和37898条;起草单位召开45次各类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中央各部门、地方政府、被征收人以及相关专家的意见;选取40多个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专项调查研究……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条例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向社会发布。
材料二、新拆迁条例规定,因公共利益而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取消行政强制拆迁,禁止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收补偿价格不低于市场价;征收补偿方案需开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新条例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行使,彰显了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权的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