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论坛》记者于是在该杂志发表一篇评论性文章,针对甲市新近举办的一台大型文艺晚会谈到:“有的歌手的基本功夫不到家,有的矫揉造作,华而不实,令观众大失所望。”该杂志在甲市所辖的A、B、C、D4个区发行。出席晚会的歌手王明、李娜读了这篇文章后,认为有损所有参加晚会的演员的名誉,两人共同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文艺论坛》杂志社和记者于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A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得知杂志社位于B区,故将本案移送至B区人民法院。B区人民法院列王明、李娜为原告,列杂志社和于是为被告,对本案进行审理。诉讼过程中杂志社和于是提出,王明、李娜起诉前曾在各区张贴所谓的“辟谣声明”,指责、谩骂《文艺论坛》和于是所发文章不实,已构成名誉侵权,故反诉王明、李娜两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B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反诉,并与本诉合并审理,认定本诉请求不成立,反诉请求成立,判决王明、李娜向杂志社和于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若干。王明对反诉部分的判决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的本诉请求同样成立,遂就该本诉部分提起上诉。李娜没有提起上诉。
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