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根据毛泽东提出的“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的方针和《共同纲领》中关于“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必须“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而斗争”的规定,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分先后缓急,对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和势力加以肃清和处理。1、肃清帝国主义在华政治特权,对国家经济命脉采用军事手段掌握在新中国手中。首先,对于原国民党政府时期各国在华的外交机构和没有离华的外交官,中央人民政府一律不承认其合法地位。这些外交机构在新中国同他们的国家建交前若继续在华进行活动,人民政府不承认其合法性。对于那些还没有离开中国的各国前外交官,人民政府均作为外国侨民对待。其次,收回外国在华的兵营地产权。1950年1月6日,北京军管会布告收入回外国在北京的兵营地产,征用其地面上的兵营和其他建筑。同年1月14日,法、荷前领事慑于中国人民的严正立场,交回兵营地产及其地面建筑。美国于1月16日将属于中国的财产交还中国。第三,收回海关大权。1949年10月25日,中国海关总署成立。1950年1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了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第四,由国家统一管理航运。人民解放军解决上海、广州、天津等各重要港埠城市后,各地军管会对外籍轮船进出口作出暂行管理规定,废除帝国主义在华的航运特权。新中国成立后,对航运管理作出具体规定。中国领水主权全部恢复。2、有计划有步骤地处理外国人在华企业和房地产。新中国成立后,解决在华外资企业和房地产问题提上日程。中国提出按照国籍、系统、行来等多种不同的具体情况,进行个别处理和区别对待的方针,对在华外资企业的资本和经营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处理。1950年12月3日,我国政府制定了关于外国教会和外国人在华房地产的处理原则,其核心为:土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中国不承认外国在中国境内享有土地所有权,不允许他们买卖或继承土地。从1953年其停止外国侨民在华经营房屋租赁业。3、对外国政府、私人和团体在华兴办的文教、卫生、宗教等事业的处理首先,中国政府命令帝国主义在华的新闻机关停止活动,有效地控制了新闻舆论宣传。其次,对某些受到外国教会操纵和影响的中国教会也作了妥善处理,使它们逐步走上了自立革新的道路。第三,对于外国人经办的或接收外国津贴的文化、教育、卫生、救济等机构的妥善处理,主要是申办许可、报告经费来源、接受政府监督等措施。总之,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中国人民在很短的时间内肃清了帝国主义在华政治、军事特权,并掌握住了自己的经济命脉,在文化教育领域清除了殖民地半殖民地色彩。在当时整个西方阵营极端敌视中国的情况下,这些措施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巩固新生政权、全民同仇敌忾、奋发图强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同样,肃清帝国主义在华特权,扫除殖民地半殖民地痕迹的行动,给我国后来在平等基础上建立新的中西方关系,以及改革开放、引进外资、健康发展,也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