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上网电价的制定原则根据1987年原水利电力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多种电价实施办法的通知》([1987]水电财字第101号)的规定,上网电价由发电单位成本(按厂供电量计算)、发电单位税金和发电单位利润构成,即
发电利润按电力项目贷款办法,在规定期限内还清投资本息(含按规定用折旧费还贷部分)和电网发电企业平均的留利水平计算,还清投资本息后,只按电网发电企业平均利润水平计算。
发电税金则包括发电环节的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计算公式为
发电税金=[(成本费用+发电利润)-进项税扣除额]*增值税率*(1+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