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要查明事故事实,必须深入实际并广泛搜集能够反映事故事实情况的证据,搜集证据应当做到下列各点:
(1)做好充分准备。认真阅读事故报告和所附的各种文书资料,了解事故大致情况,发现搜集证据的线索,初步确定需要搜集的证据范围。
(2)必须主动、及时。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员可能为逃避或推卸责任而编造假证据,以掩盖事实真相。同时,事故发生时所留下的痕迹、物品,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或其他种种原因会发生现场变动、痕迹消失、物件丢失或变化等情况。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还可能互相商讨以统一口径。此外;当事船舶如损害不严重会离开海事调查机关所在地,而船上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也可能因工作调动和公休离船。所有这些情况都不利于调查人员全面客观地搜集证据,实践证明,取证工作进行得越快,越容易发现和取得充分而确实的证据,越有利于准确、及时地查明事故事实。
(3)必须客观、全面。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搜集证据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决不容许以主观臆断代替客观事实,或者偏听偏信,随意取舍,更不能断章取义,歪曲事实。每一事故都是在人—一船—一环境这个系统中发生的,调查事故时一定要搜集各方面的证据,只有全面搜集能够反映事故情况的一切证据,才能查明事故的全部情况。
(4)必须深入、细致。在搜集证据过程中,无论是进行现场勘查,还是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都要非常深入、细致,决不可放过任何疑点和微小的痕迹。必须有追根究底的精神,详细查明有关情况的来龙去脉,善于通过表面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找到有实际意义的证据。
(5)必须依法进行。海事调查规则中明确规定了海事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的具体职权,调查人员要切实遵守并正确运用,不得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式搜集证据。
(6)注意证据的保全。在搜集证据时,特别是在勘查事故现场时,不仅要有文字记载,还应该采取拍照、录相、绘图等方法将有关情况固定下来;询问有关人员时应当制作笔录或录音,对于搜集到的物品、文件资料等证据,要详细登记、整理,妥善加以保管,不得丢失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