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李某与某企业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李某从事厨师工作。合同订立后,企业未经协商,三年中多次变更李的工作岗位并以李未交单位向职工集资的1000元为由,扣发了李某三个月工资。为此,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补发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提出反诉,要求李某承担在上岗前企业自办临时赔训的费用。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职工的申诉请求,驳回了企业的反诉请求。 问: 在本案中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依据劳动法的哪些规定作出裁决的?

正确答案

1、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企业未经李某同意,强行变更其工作岗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2、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不顾李某的反对,以集资为由,强行扣除工资,已构成克扣工资的行为。故企业因全额补发工资。
3、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克扣工资且违约,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企业对李某的培训是劳动法规定的一项义务。李某是因为企业克扣工资且违约,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正当的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应要求其承担赔训费用。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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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企业与劳动者甲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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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8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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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8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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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8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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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8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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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8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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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8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王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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