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车头标识引发了中日企业一场跨国知识产权争端。日本丰田2003年将中国第一家民营汽车企业吉利汽车告上法庭,认为吉利美日车标图案酷似其“小地球”造型,构成侵权。同时,丰田还认为吉利在对外宣传中打出“丰田动力,价格动心”和“本车使用丰田8A发动机”的广告语,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丰田为此向吉利汽车索赔1400万元。因吉利是第一家因知识产权问题走上法庭的本土整车生产企业,所以有媒体将此案称之为“入世后中国汽车界第一案”。吉利是中国第一家生产轿车的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不同,吉利并不以生产汽车配件和CKD车起步。在揭开汽车价格的黑箱之后,吉利迅速推进在技术研发上的工作,逐步揭开了技术研发的神话。由于实行与国际接轨的技术合作模式,与韩国、意大利、德国的专业汽车设计公司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吉利在汽车设计上已经有了造血功能。2003年11月24日,吉利被丰田诉知识产权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吉利控股集团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