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了解受试化合物的急性毒作用强度、性质和可能的靶器官,为急性毒性定级、进一步试验的剂量设计和毒性判定指标的选择提供依据。该阶段主要包括:
(1)急性毒性试验。测定经口、经皮、经呼吸道的急性毒性参数,即LD50。
(2)动物皮肤、黏膜试验。包括皮肤刺激试验、眼刺激试验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化妆品毒性评价还应增加皮肤光毒和光变态反应试验。凡是有可能与皮肤或眼接触的化合物质应进行这些项目的实验。
(3)吸入刺激阈浓度试验。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的外来化合物应进行本实验。
第二阶段:亚急性毒性试验和致突变试验:了解多次重复接触化合物对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并提供靶器官和蓄积毒性等资料,为亚慢性毒性试验设计提供依据,并且初步评价受试化合物是否存在致突变性或潜在的致癌性。该阶段主要包括:
(1)遗传毒性试验;
(2)传统致畸试验;
(3)短期喂养试验:又称30天喂养试验。
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和代谢试验:了解较长期反复接触受试化合物后对动物的毒作用性质和靶器官,评估对人体健康可能引起的潜在危害,确定最大无作用剂量的估计值,并为慢性毒性试验和致癌性试验设计提供参考依据。该阶段包括:
(1)亚慢性毒性试验。
(2)代谢试验(毒物动力学实验)
第四阶段:慢性毒性试验和致癌试验:本阶段试验目的是预测长期接触可能出现的毒作用,尤其是进行性或不可逆性毒性作用及致癌作用,同时为确定最大无作用剂量和判断化合物能否应用于实际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