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甲公司和乙公司2014年至2015年有关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内部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014年度资料
①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8400万元自非关联方购入乙公司80%有表决权的股份。交易前,甲公司不持有乙公司的股份且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交易后,甲公司取得乙公司的控制权。乙公司当日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000万元,其中股本6000万元,资本公积4800万元、盈余公积1200万元、未分配利润11000万元;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均相同。
②3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售价为2000万元,生产成本为1400万元。至当年年末,乙公司已向集团外销售A产品的60%。剩余部分形成年末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为600万元,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00万元;甲公司应收款项2000万元尚未收回,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
③7月1日,甲公司将其一项专利权以1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公司,款项于当日收存银行。甲公司该专利权的原价为1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至转让时已摊销5年。乙公司取得该专利权后作为管理用无形资产核算,预计尚可使用5年,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
④乙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00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0万元,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000万元;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计入当期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400万元。
资料二:2015年度资料
2015年度,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未发生内部购销交易。至2015年12月31日,乙公司上年自甲公司购入的A产品剩余部分全都向集团外售出;乙公司支付了上年所欠甲公司货款2000万元。
假定不考虑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