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组成。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均为五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副总理、国务委员会、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对总理负责。国内电视大学学生交流社区,提供学习资料下载,交流,电大就业指导等。
(一)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只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
(二)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副总理、国务委员是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任命的。国务院副总理协助总理工作。国务委员受总理或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或重大的专项任务,并且可以代表国务院进行外事活动。宪法和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副总理和国务委员的名额。由于国务院机构庞大、事务众多,副总理实际上协助总理负责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某一或某些部、委、机构的事务,形成事实上的介于总理和各个部、委、机构间的层次。
(三)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和审计长。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国务院秘书长是国务院办公厅的首长,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审计长负责国家财政和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工作,在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各部门首长领导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和上级政府的重要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4人。各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5~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