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母公司,其持有乙公司80%的股份,甲、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甲、乙公司对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的规定,税法与会计处理相同。甲、乙公司均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甲、乙公司发生的内部固定资产交易资料如下:
(1)2013年4月28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其生产的设备一台,该设备成本405万元,售价526.5万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另付运输安装费11.25万元。
(2)2013年6月28日设备安装完毕当月投入管理部门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折旧方法与会计相同。
(3)2014年6月30日甲公司出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该商品成本为2000万元,不含税售价2600万元,乙公司作为工程物资核算,准备用于一项生产线的建设,当年该批工程物资有一半用于在建工程,剩余部分在2015年全部使用,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该生产线在6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设该生产线生产的商品每年都全部销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