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1)作为先秦哲学论争的总结者,荀子对天人之辩这一核心论题作了系统的发展。
(2)制天命而用之”的主体。意识.强调“天职”生物的寻常性和“天功”运化的守律性,同时,人必须依循如此的本然天道,才能有合理且积极的作为,这是荀子天人观的基本立场。
(3)”明于天人之分”。他否认“天”在意识维度上的存在,也就使得明晓天和人的分际成为必需,但这一认知目标又是在天人之间动态的合一过程中实现的。“制天命而用之”是在“不求知天”的总体态度之下,发挥人的主观能为以“知天”,并进而在互动与和谐的层面上实现“天人合一”。“天功”和“人治”是“天人合一”的两翼,不能无视任何一方,或以一方僭越另一方,因此,“明于天人之分”便成了天人和谐的保证。
(4)”天人合一”。明析天人之间的分际又并不是绝对的,“知天”和“敬己”是内涵于同一人为过程中的两个不同侧面,天人之“分”也蕴含了天人相“合”的走向。作为一个理论体系,荀子的天人观是深植于当时的现实的,所以,尊重社会实际并对之加以适恰的“人治”之功,就成为他的天人观的一个深刻内涵,如此的理路决定了他既着力推行礼法相杂的政治方略,同时又以王道作为最高的政治理想。
(5)在认识论方面,荀子一方面确认了“天道”的可知性,讲人能通过“天官”对事物的接触形成感性认识(天官当薄其类);另一方面,又讲“心有征知”,认为“心”具有明晰、辨明、取舍等理性作用。人可以通过“虚壹而静”(虚:虚心,不以已有的知识妨碍接受新的知识;壹:专一)来达到完全透彻、无所偏蔽的“大清明”认识境界。总之,荀子的天人观有着较前贤更为合理的逻辑进路,是天人观在先秦较为完善的发展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