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具有城镇户口的,配偶按35%、其他供养亲属按25%计发
B非城镇户口的,配偶按30%、其他供养亲属按20%计发
C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再加10%
D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老工人非因工死亡的,再增加5%
分享
语音搜题
拍照搜题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