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关注食品安全,有利于民生,有利于社会和谐。
材料一近年来曝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有:2006年北京的“红心咸鸭蛋”事件和上海的“多宝鱼”事件,2008年的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和人造“新鲜红枣”事件,2010年的“地沟油”事件和海南“毒豇豆”事件,2011年再度曝光的河南“瘦肉精”事件和上海“染色馒头”事件,饮料企业违规添加塑化剂事件,跨越十几个省生产、贩卖“地沟油”事件……,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例,使中国的食品安全引起世人的广泛关注。加强食品安全立法的呼声十分强烈。人们期望能通过《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和落实,给食品安全以相应的法律保障。
材料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2011年在天津考察时强调;“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怒斥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称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道德滑坡、诚信缺失严重,也被认为是高层有关食品安全点名最具体、指向最集中、措词最严厉的表态。“要加大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力度,重典治乱必须重拳出击”,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在出席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时这样强调。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立即排查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和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