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等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2013年1月1日有关账户余额如表所示:2013年甲公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收到已作为坏账核销的应收乙公司账款50万元并存入银行。(2)收到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原材料并验收入库。投资合同约定该批原材料价值840万元(不含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42.8万元),丙公司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合同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未发生资本溢价。(3)行政管理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一批,实际成本2万元,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4)因某公司破产,应收该公司账款80万元不能收回,经批准确认为坏账并予以核销。(5)因管理不善丢失原材料一批,其实际成本100万元,应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该毁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处理。(6)甲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丁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占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具有重大影响。丁公司宣告分派2012年度现金股利1000万元。(7)收到丁公司发放的2012年度现金股利并存入银行。(8)丁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1500万元,甲公司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9)将持有的面值为32万元的未到期、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取得一批材料并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1万元。其余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10)年末,甲公司经减值测试,确认对丁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为560万元;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1800万元;决定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第(1)~(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