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语言规划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共同语的确立;第二,少数民族语言政策;第三,共同语的规范化和推广。
1、共同语的确立:一定范围内全体成员共同使用的语言叫做共同语。共同语是在基础方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较为规范的高级语言变体。作为民族共同语的赖以建立的方言,称为基础方言。基础方言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方言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以及使用人口的数量。基础方言只能决定共同语的基本面貌,并不等同于共同语。作为共同语,它要舍弃基础方言中过于土俗而难以为其他方言区学习和接受的语言现象,要科学地解决基础方言中分歧较大的问题,同时还要从其他方言、古代语言、外国外族语言中吸取有用的语言成分,并不断发展处一些新的语言现象。
2、少数民族语言政策: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各个民族,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利用、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权利。我国少数民族的语言规划中还应注意“语言专用”问题。根据语言转用对象,可以把语言转用分为三种类型:⑴少数民族转用汉语⑵一少数民族转用另一少数民族语言⑶汉族转用少数民族语言。根据语言转用的程度和范围,又可以把语言转用分为三种:⑴整体转用⑵主体转用⑶局部转用。不同民族以及居住在不同地区的统一民族,语言转用的情况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语言规划时,应注意各民族语言转用的具体情况,根据语言转用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3、共同语的规范化和推广:共同语的规范是根据语言发展的规律,在语言的语音、语汇、语法等方面确立明确的、一直的标准,并加以推广,在书面语种,还包括文字规范、各种书写规范。共同语的语音要以基础方言的代表方言的语音作为规范的标准。共同语语汇的规范建立在基础方言的语汇之上。共同语语法的规范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中的一般用例为标准。共同语规范化的目的是便于人们使用语言来交际,是使语言更健康地发展,而不是认为地武断地制订一套僵死的教条,甚至不是语言的“逻辑化”、“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