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2 个小题

1996年,北京某高校教师辞职到日本留学,毕业后就职于一家日本公司。2000年8月,该人在日本东京不幸遇车祸身亡。遇害人亲属到日本作了后事处理,获赔款折合人民币80余万元。为继承这笔存款,死者的父母与死者的妻子、儿子产生争议,遂诉诸法律,提起诉讼。

简答题1

本案应适用何地法律作为准据法?

正确答案

本案应适用日本法作为继承的准据法。受害人在日本的财产均为动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本案中,受害人的法定住所在中国。但受害人在日本已4年,经常居住地和住所不一致。根据《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因此,应认定受害人死亡时住所地在日本,故本案应适用日本法。

答案解析

简答题2

本案中的遗产应如何分割?

正确答案

本案中,受害人的父母根据日本法律无继承权,死者的子女是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可随序继承。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上海市XX区某高校教师甲与北京市XX区某研究所研究员乙于1996年12月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户口未迁出各自的工作所在地。结婚不到半年,二人先后被派往美国和加拿大进修。1997年11月,甲欲起诉与乙离婚。访问对本案无管辖权的法院是()。

    多选题查看答案

  • 上海某大学教师李某,1988年辞职到日本留学。1990年完成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李某在大坂市骑车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70多万元人民币。为遗产分配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6岁的女儿为被告,诉至法院。

    简答题查看答案

  • 上海某大学教师李某,1988年辞职到日本留学。1990年完成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李某在大坂市骑车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70多万元人民币。为遗产分配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6岁的女儿为被告,诉至法院。

    简答题查看答案

  • 上海某大学教师李某,1988年辞职到日本留学。1990年完成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李某在大坂市骑车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70多万元人民币。为遗产分配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6岁的女儿为被告,诉至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简答题查看答案

  • 上海某大学教师李某,1988年辞职到日本留学。1990年完成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李某在大坂市骑车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70多万元人民币。为遗产分配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6岁的女儿为被告,诉至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简答题查看答案

  • 海某大学教师李某在国内有住所一处。1988年辞职到日本留学。其间在日本又有住所一处。1990年完成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李某在大坂市骑车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70多万元人民币。 为遗产分配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6岁的女儿为被告,诉至法院。

    简答题查看答案

  • 海某大学教师李某在国内有住所一处。1988年辞职到日本留学。其间在日本又有住所一处。1990年完成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李某在大坂市骑车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日本料理后事。经协商,日本方面赔偿70多万元人民币。 为遗产分配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6岁的女儿为被告,诉至法院。

    简答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