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3 个小题

甲乙两厂均为某市生产饮料的企业,使用在饮料上的商标分别注册为A和B,其中,甲厂是老牌企业,乙厂是后起之秀。由于乙厂饮料质优价廉,销路很好,导致甲厂的经济效益下降,甲厂为在竞争中取胜,在该市电视台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广告词中称:目前,本市有一些厂家生产的同类商品与本厂生产的保健饮料在质量上有根本差别,系本厂产品的仿制品,惟有本厂生产的A牌饮料不含化学成分,才是正宗,特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购买保健饮料时,请认准A牌商标,谨防上当受骗。甲厂的广告在市电视台播出后,许多经营乙厂保健饮料的客户纷纷找乙厂退货,称其为仿制产品,致使乙厂生产严重滑坡,造成近十万元的经济损失。于是,乙厂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映,要求处理。

简答题1

甲厂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甲厂的行为既是一种引人误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诋毁他人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案解析

简答题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如何处理此案?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上述规定,应责令甲厂停止播放和刊登广告,通过电视台和报纸说明事实真相,向乙厂声明道歉,并可在法定幅度内处以罚款。

答案解析

简答题3

乙厂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损失额应当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承担被侵害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依据上述规定,乙厂的近10万元损失可以要求甲厂赔偿。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