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通过讨论,拟订在公司章程的营业范围中增加“汽车租赁”一项,就该项公司章程变更的生效,依据《公司法》及其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经出席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该项变更可以发生效力

B董事会可以对此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

C应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自决议生效时章程发生变更效力

D应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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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考点为章程的变更。依《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修改公司章程……”根据第44条第2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所以,公司章程的修改是属于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职权,A、B选项错误。
章程自股东会做出变更决议之日便发生效力,工商行政登记仅具有对抗效力,所以D错误,C项正确。
就公司章程变更的程序而言,首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其次,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其他股东;最后,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44条第2款);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法》第l04条第2款)。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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