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4 个小题

案情简介:张某系某市铁路公安分局民警。一日中午到饭馆吃饭。邻桌两伙人争吵,继而动手。张某欲上前制止。此时两伙中的一人从口袋里掏出刀子,将对方一人扎伤。张某见状,即从腰间抽出手枪,准备捉拿此人。打架的人见有警察,便高喊“警察来了”,众人作鸟兽散。张某即拎枪追之。由于追拿心切及吃饭的人众多,桌椅横七竖八,张某一不小心,腿被桌子绊了一下,一跤摔在地上,手也随之碰在地上,只听到两声枪响,子弹打在水泥地上,反弹起来打在一名旁观者王某腿上,将其打伤。后王某找张某要求赔偿。

简答题1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是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正确答案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是公务行为。因为按照《人民警察法》规定,张某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赋有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因此其行为为依职权行为,即公务行为。

答案解析

简答题2

本案中,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本案中,王某的损失应当由某市铁路公安分局承担。因为张某的行为是公务行为,且其是某市铁路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张某的执法行为并没有违法,但给他人造成了伤害。

答案解析

简答题3

说说你对公务员双重身份的理解。

正确答案

公务员具有公民身份和公务身份,在法律上享有不同的地位:
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行为不具有强制性。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公务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会发生冲突,应当准确加以划分,以便于确定责任的承担。

答案解析

简答题4

如果张某在此案件中违法使用手枪造成王某受伤,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由某市铁路公安分局承担。如果张某在此案件中违法使用手枪造成王某受伤,张某的行为亦为职务行为,属于违法行使职权。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后果由所在行政机关承担。因此王某的损失仍然由某市铁路公安分局承担,只是以行政赔偿的方式予以承担。赔偿后可以对张某进行追偿。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案情简介:张某系某市铁路公安分局民警。一日中午到饭馆吃饭。邻桌两伙人争吵,继而动手。张某欲上前制止。此时两伙中的一人从口袋里掏出刀子,将对方一人扎伤。张某见状,即从腰间抽出手枪,准备捉拿此人。打架的人见有警察,便高喊“警察来了”,众人作鸟兽散。张某即拎枪追之。由于追拿心切及吃饭的人众多,桌椅横七竖八,张某一不小心,腿被桌子绊了一下,一跤摔在地上,手也随之碰在地上,只听到两声枪响,子弹打在水泥地上,反弹起来打在一名旁观者王某腿上,将其打伤。后王某找张某要求赔偿。本案中,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简答题查看答案

  • 案情简介:张某系某市铁路公安分局民警。一日中午到饭馆吃饭。邻桌两伙人争吵,继而动手。张某欲上前制止。此时两伙中的一人从口袋里掏出刀子,将对方一人扎伤。张某见状,即从腰间抽出手枪,准备捉拿此人。打架的人见有警察,便高喊“警察来了”,众人作鸟兽散。张某即拎枪追之。由于追拿心切及吃饭的人众多,桌椅横七竖八,张某一不小心,腿被桌子绊了一下,一跤摔在地上,手也随之碰在地上,只听到两声枪响,子弹打在水泥地上,反弹起来打在一名旁观者王某腿上,将其打伤。后王某找张某要求赔偿。说说你对公务员双重身份的理解。

    简答题查看答案

  • 案情简介:张某系某市铁路公安分局民警。一日中午到饭馆吃饭。邻桌两伙人争吵,继而动手。张某欲上前制止。此时两伙中的一人从口袋里掏出刀子,将对方一人扎伤。张某见状,即从腰间抽出手枪,准备捉拿此人。打架的人见有警察,便高喊“警察来了”,众人作鸟兽散。张某即拎枪追之。由于追拿心切及吃饭的人众多,桌椅横七竖八,张某一不小心,腿被桌子绊了一下,一跤摔在地上,手也随之碰在地上,只听到两声枪响,子弹打在水泥地上,反弹起来打在一名旁观者王某腿上,将其打伤。后王某找张某要求赔偿。如果张某在此案件中违法使用手枪造成王某受伤,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简答题查看答案

  • 案情介绍:2007年5月20日,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于某在执行公务时,对超载的司机王某给予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当场制作了处罚决定书。当天下午,于某又给违反交通法规的张某10元的罚款,并且当场收缴罚款,给张某出具了由某市公安局印制的罚款收据。

    简答题查看答案

  • 案情介绍:2007年5月20日,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于某在执行公务时,对超载的司机王某给予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当场制作了处罚决定书。当天下午,于某又给违反交通法规的张某10元的罚款,并且当场收缴罚款,给张某出具了由某市公安局印制的罚款收据。

    简答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