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经交易所批准,会员可将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但亏损、费用、税金等款项均须以货币资金结清。具体规定如下:
(1)权利凭证的种类:由交易所注册的标准仓单和交易所确定的其他权利凭证。
(2)权利凭证价值的计算方法:以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按该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为基准价核算其市值,作为保证金的金额不高于标准仓单市值的80%。权利凭证市值打折以后可作为保证金使用的金额称为折后金额;其他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的基准价由交易所核定,交易所每日结算时按上述规定的方法重新确定权利凭证的基准价并调整折后金额。
(3)最高/最低质押保证金额的限制:交易所按照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配比乘数)确定会员以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的最大配比金额。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情况和会员的资信情况调整各会员的配比乘数。交易所根据会员权利凭证折后金额和最大配比金额中较低金额作为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的实际可用金额。每次交存的权利凭证的价值不得低于10万元。
(4)质押保证金的划转:会员如在14:30之前办妥权利凭证交存手续,交易所在当日结算时将该笔实际可用金额划入会员结算准备金;在14:30后办妥的,交易所在下一工作日结算时将该笔实际可用金额划入会员结算准备金。
(5)质押期限:权利凭证每次作为保证金使用的期限为6个月。届满后仍需作为保证金使用的,须重新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