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里的干部一般不敢随便得罪他们,不能说他们有能力想让谁上谁就能上,但他们确实有能力在需要由区人大通过投票决定干部任用时,不想让谁上谁就上不成,该区党政领导均对他们礼让三分。”南方某市区一位干部在接受调查时,对两位区人大代表作这样的评论。这两位“大名鼎鼎”的代表分别是其所在居委会的主任及居委会所属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是典型的地方实力派人物。基于地缘、血缘和共同的经济利益,他们所在的居委会及公司,都是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而这两位区人大代表,就是其所在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可以看出,地方政府的决策受利益集团的影响已经很深。
这种影响不仅仅局限在人事任免上。调查显示,利益集团施加影响的方式包括:贿赂,个人关系网络,游说,求助于“精英人物”,通过主管部门及其领导,借助媒体呼吁,利用既定的规则、惯例或者直接诉诸法律,施压性集体行动,参与或操纵选举等。这些方式,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有正式的,也有非正式的;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而影响的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公共投资、财政资金分配、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制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