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层建筑,设计建筑高度为68.0m,总建筑面积为91200平方米。标准层的建筑面积为2176m2,每层划分为1个防火分区:一至二层为上、下联通的大堂,三层设置会议室和多功能厅,四层以上用于办公:建筑的耐火等级设计为二级,其楼板、梁和柱子的耐火极限分别为1.00h、2.00h和3.00h。高层主体建筑附建了3层裙房,并采用防火墙及甲级防火门与高层主体建筑进行分隔:高层主体建筑和裙房的下部设置了3层地下室。高层主体建筑设置了1部消防电梯,从首层大堂直通至顶层:消防电梯的前室在首层和三层采用防火卷帘和乙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在其他各层均采用乙级防火门和防火隔墙进行分隔。高层建筑内的办公室均为非开敞办公室,最大一间办公室的建筑面积为98m2,办公室的最多使用人数为10人,人数最多的一层为196人,办公室内的最大疏散距离为23m,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前室入口的最大之间距离为18m,且房间门均向办公室内开启,不影响疏散走道的使用。核心筒设置了l座防烟剪刀楼梯间用于高层主体建筑的人员疏散,楼梯梯段以及从楼层进入疏散楼梯间前室和楼梯间的门的净宽度均为1.10m,核心筒周围采用环形走道与办公区分隔,走道隔墙的耐火极限为2.00h。高层主体建筑的三层增设了裙房的一至二层为商店,三层为展览厅,首层的建筑面积为8100m2,划分为1个防火分区:二、三层的建筑面积均为7640m2,分别划分为2个建筑面积不大于4000m2的防火分区:一至三层设置了一个上、下连通的中庭,除首层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火卷帘分隔外,二、三层的中庭与周围连通空间的防火分隔为耐火极限1.5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高层建筑地下一层设置餐饮、超市和设备室:地下二层为人防工程和汽车库、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燃油锅炉房、变配电室(干式)等:地下三层为汽车库。地下各层均按标准要求划分了防火分区:其中,人防工程区的建筑面积为3310m2,设置了歌厅、洗浴桑拿房、健身用房及影院,并划分为歌厅、洗浴桑拿与健身、影院三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分别为820m2、1110m2手日1380m2。该高层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箱内按要求配置了水带、水枪和灭火器。该高层主体建筑及裙房的消防应急照明的备用电源可连续保障供电60mi口,消防水泵、消防电梯等建筑内的全部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均能在这些设备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处自动切换。该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其他事项均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