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相与歃此血于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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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左传?庄公十年》)
改正下列叙述中的错误。在“卒相与欢,为刎颈之交”(《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交”为动词,指“交往”。
从词汇角度分析“他千方百计想钻进高校,但谁不知道,他不爱文化,只求文凭,不做学问,只谋学历。(巴川《亲戚的亲戚》)”句子修辞效果。
句群又叫()或(), 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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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的意义:未能或之先也()
异体字在()中可以保留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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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因收尾或没有韵尾的韵母叫做()。
()是语言使用的场合或领域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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