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位于市区的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3年1月通过竞拍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和相关税费合计2000万元,当年占用40%的土地面积用于开发写字楼。开发期间发生开发成本4000万元;发生利息费用200万元(全部为向某大型工业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10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写字楼总建筑面积的1/2对外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收入18000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最高限额比例。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A5350.5
B6895.5
C7009.5
D8377.5
答案解析
(1)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000×40%×50%=400(万元);
(2)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4000×50%=2000(万元);
(3)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400+2000)×10%=240(万元);
(4)可以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8000×5%×(1+7%+3%)=990(万元);
(5)加计扣除=(400+2000)×20%=480(万元);
(6)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00+2000+240+990+480=4110(万元);
(7)增值额=18000-4110=13890(万元),增值率=13890/4110×100%=337.96%,适用税率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3890×60%-4110×35%=689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