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3 个小题

吴某与房东申某商定租房,租期是2009.9.1到2010.8.31,先预付半年租金,第6个月期满时(2010.2.28)再付其余租金。履行法定程序后,吴某按期入住。但2010.2.28日吴某并未支付其余租金,并且2010年8月吴某突然搬走。

简答题1

如果有2010.6.1,吴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于2010.7.31前付清房租,但又食言。那申某又应在什么时间内主张自己权利?

正确答案

由于申某主张权利,吴某答应于2010.7.31之前还款,因此已经过去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从2010年8月1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申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2010年8月1日起到2011年7月31日止。

答案解析

简答题2

已知申某从未向吴某讨过其余租金,那他应在什么时间内主张自己权利?

正确答案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吴某应支付其余房租的时间为2010年2月28日,因此申某应在2010年3月1日始2011年3月1日止的时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案解析

简答题3

如果2011.1.10申某突然患病猝死,其子女为争继承权诉到法院,法院至2011.5.10作出判决。那申某的继承人应在什么时间内主张自己权利?

正确答案

申某向吴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2010年3月1日始2011年3月1日止,但在诉讼时效届满的最后6个月内,2011年1月10日申某突然患病去世,无法确定继承人,也就无法继续行使其权利,所以其诉讼时效期间在1月10日中止,到5月10日恢复继续计算,则薛某的继承人应在7月1日之前主张支付房租的权利。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吴某与房东申某商定租房,租期是2009.9.1到2010.8.31,先预付半年租金,第6个月期满时(2010.2.28)再付其余租金。履行法定程序后,吴某按期入住。但2010.2.28日吴某并未支付其余租金,并且2010年8月吴某突然搬走。如果有2010.6.1,吴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于2010.7.31前付清房租,但又食言。那申某又应在什么时间内主张自己权利?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吴某与房东申某商定租房,租期是2009.9.1到2010.8.31,先预付半年租金,第6个月期满时(2010.2.28)再付其余租金。履行法定程序后,吴某按期入住。但2010.2.28日吴某并未支付其余租金,并且2010年8月吴某突然搬走。如果2011.1.10申某突然患病猝死,其子女为争继承权诉到法院,法院至2011.5.10作出判决。那申某的继承人应在什么时间内主张自己权利?

    简答题查看答案

  • 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9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一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简答题查看答案

  • 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9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一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简答题查看答案

  • 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9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一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简答题查看答案

  • 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简答题查看答案